體驗服務

一、服務區域

中區縣市(彰化、台中、南投、苗栗、雲林、嘉義)。 

二、入住優先順序

(一)設籍且實際居住彰化縣者。
(二)實際居住彰化縣,但設籍其他縣市者。
(三)居住、設籍中部縣市者。
(四)上述皆以尚未使用過自立生活服務之身障者為優先。

三、申請與體驗流程

(一)填具申請書。
(二)資格審核。
(三)電話通知確認是否適合入住,評估內容例如:身上有管路者(須照顧者同行,照顧者須全額自費)、重症、
   傳染性疾病者(需附體檢表)、肺結核、疥瘡。
(四)共同擬定體驗計畫。
(五)簽訂服務契約。
(六)實際入住體驗。
(七)體驗過程討論、檢視計畫,體驗者回饋與經驗分享。
(八)體驗者填寫滿意度調查表。

四、注意事項

(一)依入住須知,中心提供寢具,入住者須自備盥洗用具、個人特殊輔助餐具等。
(二)退住時清點物品與設備,歸還磁扣退住,磁扣遺失者照價賠償。
(三)其他入住相關規定,請與社工聯繫。

 

服務諮詢專線: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中心

電話:04-7119550 曾社工、廖社工 / 傳真:04-7119541